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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頁 姬小苔 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時的悲哀。 「因為我無處可去。」我裝癡扮呆,耍起無賴來還滿象,若南茜張見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煩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皺眉。也許是因為我勢利眼,因為他有這幢房子可遮風蔽雨,我竟覺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吳越的越,越紅。我們可以交個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強與我一握。。 當然,這個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讓出了臥室,睡客廳沙發。 那沙發是他自己設計,睡來當然分外舒適。 一夜無話。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著了,一點也沒有為這不速之客失眠。 這年頭愈是沒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氣壯。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臉皮。 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沒試過。台北的房子奇貴不說,找還奇難,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帶傢俱。 我沒有功夫去為了一張椅子或一個碗跑斷腿。 這兒一切都是現成的,有什麼不好? 甚至還有個現成的門房駐守在客廳,萬一有歹人入侵,隨時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滿意的是這個英雄並不把在下當美人。 他把我當疫癘。 我們像表錯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開心極了。 一早起來,就聞到了麵包香。 有人在烤蒜頭麵包,還有咖啡,磨豆的那種,可不是即沖即飲。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進了餐廳。陳誠房東正背對著早餐桌,在瓦斯爐上煎香蕉。 我坐穩,左手拿碟中的麵包,右手持咖啡杯。有這麼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樂的房客。 陳誠煎完了香蕉回過頭,一見我又吃他的麵包又喝他的咖啡,整個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請坐。」 遇到我這樣有禮貌的人,孔老夫子也會歎:吾道不孤。 「早。」陳誠果然沒發我脾氣,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這是什麼?」我瞪著那盤令人饞涎欲滴的香蕉。 「毒藥。」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來很好吃。」 「我也這麼覺得。」他絲毫沒有請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嚐自己的手指頭。 「你預備什麼時候開始找房子?」他又問。 「再說吧!」我塞了一嘴麵包,含糊應聲。 「你不覺得住在這兒不太方便嗎?」 「不覺得。」我只覺得賓至如歸。這頓早餐棒極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滿滿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我信得過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盡快去找。」陳誠站了起來。他生得偉岸挺拔,又有肚量,雖然只短暫相處,但也能讓人覺得他人不錯。 想到自己對這樣一個人欺詐耍賴,不免有些自慚,但此時此刻,自慚是萬萬不可的。 我應該堅持。 否則便得露宿街頭。 「我去上班,回頭見。」 「越紅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話,你可否晚些回來?」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們把話講清楚,你要我幾點回來,才不礙事?」我是個小人,打開天窗說亮話的明理小人。 「十點半好嗎?」 「可以。」 「謝謝你。」他如釋重負。 我不配他這麼客氣,趕緊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進辦公室時,她蹺著二郎腿抽著煙,模樣之老練,像30歲的女人。 其實她遇到過的事情,普通的30歲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會哭。 但她終究只有15歲。 15歲的少文應該如青蘋果般可愛、芬芳。 我把香煙從她嘴上拿下,扔進煙灰缸。 「幹嘛呀!」她怪聲怪氣地叫了一聲。我這才發現她還穿著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沒睡? 年輕真好,她夜夜笙歌,卻絲毫沒有疲態。 「別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憐的山地雛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樣,她是我妹妹。 雖然沒有任何血源關係,但我對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樣。 「好!別說教,我有事找你幫忙。」 「免談!」 「你不問什麼事?」 「不會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見過的最聰明的人。」 她也聰明,懂得拍馬屁。 「哼哼!」我冷笑。 「幫我打一對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樣的。」她撒嬌扮癡。 「幹嘛?」 「我喜歡。」 「你連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會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說。 「有什麼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難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氣。 「你該不會——」 「胡言亂語些什麼!」我聲色俱厲,把她嚇了一大跳,一臉受傷的表情,過了好半天才恢復自然。 「那麼凶。」她低下頭。 「孫國璽是個很好的繼父。」他怎麼不好?對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識相點,聽從他的指導,現在必定是台北女強人。 但我做女強人又有什麼意思? 女強人的背後是孤獨、寂寞…… 我不做女強人一樣擁有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於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搖著我的手,像又回到五歲。 「我從不抄襲自己。」 「那——打一副類似的。」她很聰明地說。 「雷同就是抄襲。」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煩,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沒回去,孫國璽一定會耽心,回去吧!」 她生氣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馬上回去。 回去跟孫國璽要金袖扣。 她年紀小小,還變不出什麼高明戲法。 讓她去要吧!與其放在孫國璽的保險箱裡,不如讓她送心愛的人。 有愛,是件好事。 就算是錯。 下班後,我仍伏案工作。 這種一流的工作精神,卻不遭老闆喜愛。 黃百成到下班後才回來,一見到我,便大聲呼喚。 「別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紅,拜託好不好。」他改為哀求。 「拜託什麼?」 「你如果現在肯走,我放你一個禮拜的假。」 「你騙小孩!」 「真的。」他壓低聲音說,「我放你假,順帶請你游墾丁。」 「這是賄賂,你找錯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興頭,再一個鐘頭,這支別針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賣,賣它一等商價。 「別那麼清高,越紅,高抬貴手。」 我就這麼被他連推帶趕地轟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辦公室,所有的白領階級都應該以他不齒。 騎上腳踏車後,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東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裡都不受歡迎。找到公用電話打給海倫,紡拓會下班晚,我們可以一起去吃比薩。 我是不吃那種東西,但為了友情的緣故,可以看她吃。 鈴響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訴我海倫在忙,沒法子接電話,要不要留話。 我連看人家吃比薩的福氣都沒有。 把車騎到公園,裡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蕩鞦韆、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無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坐在公園一張椅上發呆。 但也只容許發呆到天黑,一到六點半,公園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經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園裡開始有了奇異的活動。 我想起了報上的新聞與警告,只有滾蛋。 去找了一間咖啡廳坐,裡面供應簡單的飯菜與飲料,叫了一杯茶。 閒坐著無聊,向櫃檯借了報紙,百無聊賴地翻著,突然之間,我看到了一個名字。 我像觸電般地怔在那兒。有多少年沒見到這個名字了?我放下報,閉上了眼睛。 久久才再張開,心中酸澀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張曾說過我是個情感的白癡,沒有心也沒有淚,我周圍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說出口罷了。 其實我不是的。我也有過愛,也有過恨,血管裡流的一樣是血,眼中也會流出淚來。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卻失態,因為那三個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還以為已經過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報紙遮住臉;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見到我流淚。 我也發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輕輕歎了一口氣。 人生,究竟還有幾個十年? 十點半,我回到家,正預備開門,裡頭傳出說話的聲音。不好!陳誠房東還在招待女友,說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隨便闖入,後果可得自己負責。 但卿卿我我怎會如此大聲?我偷聽了一會兒,發現這一對冤家正在吵架,間歇傳來哭泣的聲音。 沒想到陳誠的面貌溫文儒雅,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傷心的男人。 那種人不配列為公民,他們的低等動物性,大過了該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閒事我管不著,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閃身下樓,門卻叭嗒一聲,我只有躲到廊柱後面。 陳誠房東沒有送客的禮貌,那名女子哭著走出,邊走邊擦眼淚,由於匆忙,並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門前假裝開鎖,一邊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雖然哭得傷心,但走到電梯前時,已經擦乾了淚,低著頭做無事狀。我猜等她在電梯內補好了妝,到了大門口,誰也瞧不出她曾經哭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