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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頁 深雪 很快地,兩人相愛起來。 在漫天風雪中,要愛上一個人應該不會太難。 忘記了可否真正相處,能否有長久的將來,總之,他們需要一段戀愛。 小橋下是結了冰的河,楊柳彎身家串水晶頸鏈,古堡在雪山之巔,各家屋前點綴著叢叢的紅花,一如童話故事的國度,來自香港的男孩子愛上了如童話公主般的美女。 他們共同生活的兩載,和諧愜意。他愛慕她的溫柔她的美貌,她願意遷就他的任性他的霸道。 在爐火烘烘的夜裡,他們抱著喝酒看電視。他們以為,可以這樣一世繼續下去。 後來他回香港去,兩人在機場抱著哭得像豬頭。 起初富榮每日打一個電話,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爾聽到他的聲音,也禁不住哽咽,讀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淚。原本,她已經很愛他,當他不在身邊,她更加知道,沒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當初相識時,曼爾只當富榮是個富有、英俊的東方男子,她不介意有個東方戀人。但日子久了,當愛一點一滴地加進去,她漸漸知道,對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堅定和深厚。 她會害怕獨自走過與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愛到的唱片鋪前她顯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辭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憶的歷歷在目。 夜裡是飲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時分。 撥通電話告訴他自己的思念,卻換來輕鬆的笑聲,說快會回來看她,他有的是時間和金錢,看她忍耐一下。 當她對他說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絕之後,她下意識地知道,或許,一切已不再一樣了。 富榮進了父親的公司,嘗試努力地當一個接班人。 新環境加上壓力,令他對曼爾的掛念漸次減退。本來把她接到香港來也未嘗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遲些再算吧,橫豎,她也不過是個女朋友。 是的,不過是個女朋友。他對她的愛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歡她,只是……富榮托著頭,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會知道,當他的愛逐點逐點地湮沒時,她抱著的一份卻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爾握著富榮的信,日期是五個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著他了,傭人總在電話裡說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著回音。 這是他離去後十個月,她數著手指,是十個月。 信內只有七句說話。我很好,你好嗎?工作很忙,天氣漸冷請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過北京嗎?替我問候蘇格蘭的朋友。 曼爾滴下的眼淚比富榮所寫的字還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該怎麼做。 不久後,曼爾重重地病了一場,在醫院躺了三個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書桌上,看不到他寄來的信。 她仰頭,深深地吸了口氣。就此決定忘記他,好不好? 曼爾找到一份在商場的精品店當售貨員的工作。 精品店售賣高級瓷製品,而其中一件,是一隻白瓷的右手。 曼爾捧著那仿如實物的右手,記起富榮曾經稱讚過她:「無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著,眼眶紅了起來。 怎麼,他們曾經那樣相愛過,現在竟然可以無聲無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買了回家,準備寄給他。她寫了封簡短的信,寥寥數句溫柔而客氣的說話。她想向他表達,她依然懷念他,溫婉地、輕柔地,讓他感覺到。 信寫得那樣溫柔,然而一顆心卻禁不住激動,淚又像瀑布般瀉下。 是永遠放不下。 在被眼淚模糊了的視線中,她凝視著自己的右手,究竟該不該把白瓷手寄給他呢?他喜歡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頭一轉,曼爾下了個決定。 她走進廚房,拿出聖誕節用來砍火雞的大刀,堅定地以左手舉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斬不斷手腕,骨頭吊在半天。 她忍著,再斬一刀。 一隻真的右手,一隻瓷器右手,放在寄給富榮的信旁。 曼爾包紮右手的傷口,血流滿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覺得釋放了些什麼似的。 她為自己那強烈的愛感覺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榮也不可能找著一個比她愛得更深的女子。還說要忘記他?曼爾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斬下的右手放進禮物盒內,考慮著以速遞送給富榮的可能性。「他喜歡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隨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榮感到她的溫柔,把真手送給他,豈不會嚇怕他? 反反覆覆地想了又想,曼爾最後決定,還是把白瓷手寄給他,真正的那隻,用來憑弔自己對他的愛好了。 自己的手給吊在床前,發紫了發霉了,就像這段感情一樣。 曼爾沒有再工作,領著傷殘津貼,生活開始陷入斷續的歇斯底里狀態。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樣,不因為失掉了一隻手,而是因為無盡的思念所帶來的沉痛。 原來,她已受得沒有回頭的餘地。 不久後,曼爾收到富榮的電話,寥寥數句,顯出他的優遊愉快,曼爾因著他的快樂也感覺舒泰,慶幸沒有把斬下來的手寄給他。 愛他便不能叫他難受。 縱然最後難過的是自己。 那數分鐘的電話,成了曼爾以後十多天的精神支柱,每當情緒波動,想起了他還記得自己,心情便平靜起來。 下意識地她知道了,要聽他的聲音,便得主動一點,雖然他的說話,只是客氣的道謝和問候句子。 某一天,曼爾在玩具店看到一隻派對用的塑膠耳朵玩具,心念一動,她把塑膠耳朵買下來。 又是送禮物的時候。 十二月,聖誕佳節。那時候他在她的身旁,在白色聖誕夜裡,他送她漂亮的紅寶石耳環,還親自替她戴上,並告訴她:「你永遠是我此生所愛。」 曼爾落下淚珠,用餘下的一隻手掩住哭腫了的一雙眼睛。 她買下那只塑膠耳朵,她知道應該怎樣做。 回家以後,她對著鏡子,把自己左邊的耳朵割下來。 照舊,她把塑膠耳朵寄給富榮。 「我的身體每一部分都是他的,他曾經深深愛過。」 血流滿一身,卻不覺得痛,心中滿載了他會來電的希望。 果然,富榮在收到禮物後致電道謝,雖然他一萬個不明白,為什麼曼爾會送來一隻膠耳朵。 曼爾把早已掛上線的電話接在心上,心情興奮得不得了。富榮的聲音是瑰寶,珍貴地遺留在她餘下的一隻耳朵上。 忽然心意已決,情人節吧,情人節多送他一份禮物。 甚至不用走在街上慢慢細選,這一次,她知道要送他什麼。 一個女性娃娃頭。 她知道,差不多是時候了。 非常的快樂,自己竟然可以這樣無盡頭地深愛他。 等待二月十四日…… 第十六章鬼故事 會否理解渴望拋棄別人的那種心情? 兒玉在中四時讀過一篇叫《楊修之死》的課文,因而學會了「雞肋」二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雞肋、雞肋,這名詞讀音造作,一直用不上。 可是現在,卻可用在情感之上。 她和子樽的感情,已成了雞肋。 兒玉不會否認,子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不是不喝酒不吸煙的好,而是,他真正關心她、愛護她,令她覺得,他會永遠守在身邊的那種好。 是安全感,這年頭已難求了。 從中六那年認識子樽開始,兒玉身邊所有人都不斷告訴她,這男孩子是如何的好好好。兒玉會反問:「他真的這樣好嗎?」 他們都說:「那樣真心,有什麼不好?」 連黃大仙解籤婆也對兒玉的母親說:「你女兒的男朋友是好人,對你的女兒很專一,千萬不要放手。」 這段感情在萬千擁躉呵護下成長。可是兒玉不覺得子樽有什麼特別好,她不明白為什麼全世界都認為她「執到寶」。 在中六、中七這兩年,這段情也不是無風無浪,他們之間曾經出現過一個第三者,是外形性格都比兒玉出眾十倍的女同學,差不多是明刀明槍地要把子樽搶走。那女孩子又送禮物又主動獻慇勤,完全把兒玉當作透明。小息時,只要兒玉一離座,那女孩子便立刻不管三七二十一坐到子樽身旁。兒玉看看子樽受寵若驚的瞼,只覺好笑。 她心想:搶吧,搶走他吧。我半分妒忌也沒有。 當然,那女孩子沒得手,兒玉沒有還擊,已是全場冠軍。 事後,兒玉仔細地把子樽從頭到腳研究一番,看看這四平八穩的男孩子到底有何魅力,令全世界也喜歡他。最後,兒玉發覺,原來四平八穩已是至高境界,大家推崇的就是這些。 他不特別英俊,氣質也只是戇戇直直的,運動也不特別好,讀書成績只是中上,家庭環境一般,唯一令人有深刻印象的地方是,他的笑容很燦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