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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頁 菲菲 「那就麻煩妳跟我進辦公室,如果可以的話,再麻煩妳泡杯咖啡進來。」他率先走入辦公室。 說完,他忍不住笑了,露出森森白牙,當看到那個笑容時,芷菱就知道自己被騙了。 好累!當他的秘書不僅要盡心盡力的工作,還要三不五時與他鬥智,唉……歹命喲! ☆ ☆ ☆ ☆ ☆ ☆ ☆ ☆ ☆ ☆ ☆ ☆ ☆ ☆ 芷菱走進易嵩的辦公室,看到他已坐在沙發上等著,於是她把咖啡放在桌上,也不客氣的坐在一旁。 「芷菱,浪費妳的時間,真是不好意思。」他說著客套話。 「不會。」她搖頭,心裡則是在暗自「訐譙」。 知道會浪費她的時間,就別在她面前裝那副要死不活的臉咩!她對這種弱勢族群最沒有抵抗力了。 「說來真可笑,我身旁有這麼多女朋友,卻沒有半個可以為我分憂解勞。」 這樣聽起來,是她可以為他分憂解勞嗎?她想著。 那她該為了自己的特別而感到受寵若驚嗎?謝謝主上這麼看重她。 「So……」 「果然就只有妳最瞭解我。」 「是啊!我感到光榮無比,請講重點好嗎?」 「好吧!事情是這樣的,我父親希望我能考慮到公司的前途,答應他為我安排的聯姻,擴大『易氏』企業的版圖。」 「那很好啊!以公司的立場考量,這是正確的。」她公正的說道,「總經理,其實要嫁給你的女人才可憐呢!你一向……呃,濫交。」 「濫交?」他挑了挑眉,這個形容詞用在他身上,對他似乎不怎麼公平。「我以為我都有在挑。」 算了,不和她計較。「妳真的覺得聯姻很好?」 「當然好,這個方法從古代一直用到現代啊!」 很顯然的,他無法勾起她的同情,她沒有與他一起咒罵董事長沒人性,只顧著自家公司的前途。 不過,這也挺像她的,她不是一向就是如此? 「縱使我不願意?」他試探的問。 「如果你不願意可以和董事長溝通啊!」 「我說了,但他要我給他一個充分的理由,還問我是不是有了女朋友,要我帶回去給他看。」 「噢!這並不過分啊!那你就隨便帶個女朋友回家就行了,這對你來說應該不困難才是。」她有點嘲諷的說道。 「說得也是,不過,要進得了我們易家可能不容易。」 「貴府挑媳婦的門檻很高嗎?」 「芷菱,妳別損我了好嗎?我爸訂了一個期限,如果我沒在期限內帶女朋友回家,就叫我接受聯姻。」 「我還是覺得不過分。」 「其實……」 該死的,他說話怎麼吞吞吐吐的,他平常才不是這個樣子呢!看他這樣,她真的很不習慣。 「什麼?」 「我有喜歡的人了,而且好久、好久了。」他的目光變得深情,不再是玩世不恭。 「啊?!」他的話就像一顆炮彈投在她面前一樣,令她震驚極了。 怎麼可能?好色的總經理怎麼可能這麼癡情,這會令人跌破眼鏡耶! 「看妳的表情,好像不相信?」他不太高興的問。 「不!怎麼會呢?」她訕笑了聲。 「我已經好久沒見到她了,」他的目光變得深邃,「記得我是國中時喜歡上她的,不過,她後來就搬家了。」 國中--她被咖啡嗆了一下,咳了幾聲。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總經理居然這麼純情,他現在少說也三十歲了,就算是國三發生的事,距離至今也有十五年了。 她不禁為圍繞在這隻金龜婿身旁的女人感到不值,人家心裡早就有喜歡的女人了,而她們只是他排解寂寞的工具而已。 「怎麼了?妳的表情為什麼看起來那麼不以為然?」易嵩笑問著,心裡當然知道她在想些什麼。 「不,沒什麼,那總經理,你現在的意思是……」 「我想請妳幫我找人,在一個月之內找到她。」 「啊?」 哇咧∼∼要找人應該要找「阿亮」才對啊!她哪有這麼神通廣大,可以找到他失散多年的小情人?她又不是神。 十五年了耶!可不是十五天,不要丟這麼大的難題給她好嗎? 「總經理,我想你應該去找阿亮才對。」她給他一個很好的建議。 「關於這個問題我也有想過,不過我如果找上他,我父親一定會知道,對我來說,這個方法並不是很好。」 「我拒絕,我的工作並不包括這個。」白癡才會把這等難事攬下來做,「好了,總經理,你已說出你的心聲,現在應該比較舒服一點了吧?時間不早了,我要下班了。」她站起身,一副就要拍拍屁股走人的樣子。 易嵩笑笑,看起來奸詐無比。 「我知道這不是妳分內的工作,如果妳願意接受的話,在妳幫我尋人的這段期間,我可以幫妳加薪三萬塊。」 三萬?好多!她吞了吞口水。「但是……」 「當然了,我這個人一向不會強人所難,妳若不想也可以拒絕。」他涼涼的說。 「我拒絕!」她還是忍痛放棄,每天上班已經很累了,她哪還有多餘的力氣去尋人? 「公司章程第三條第九款,職員不得在外兼差。」他懶懶的說道,啜了口咖啡,整個人看起來悠閒極了。 既然他好言相勸無效,就別怪他使出卑鄙的手段。 「總經理你--」太過分了,竟然威脅她! 「妳知道在外頭兼差,公司會怎麼處理嗎?」 「我……」 「公司可以請妳走路,而且不發遣散費,每個進公司的員工都有簽下這份契約。」 「可是……我不是在兼差,那家汽車旅館是我爸開的。」她試圖做最後的掙扎,「我只是幫忙看一下旅館而已。」 「妳的意思是--妳家是開汽車旅館的?」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啊! 「是啊!不行嗎?」她說話的口氣有些沖。 「別誤會,我沒說不行,只是覺得意外。」 「那我這樣不算兼差吧?!」她反問,暗自鬆了一口氣。 「應該還是算,雖然那是妳家開的旅館,不過妳在不屬於我們公司的地方工作,那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妳還有疑問,我可以請律師向妳解答。」 「那是我家開的!」她再一次強調,萬分的不爽。 該死的!都是臭老爸害的,叫他找工讀生他不要,現在可好了吧?害她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中,她最討厭這種感覺了。 「我沒說那不是妳家開的,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打電話叫律師來解釋那算不算是在外頭兼差。」 看她那「赤耙耙」的樣子,雙眼幾乎要噴出火花,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她這麼生氣呢! 「你不要太過分了!」芷菱憤怒的指著他。 「我做人、做事一向如此,怎麼樣?」 「我還能選擇嗎?」 幸好他不是逼迫她去作奸犯科,不然她就真的是完蛋了。 「別說得這麼哀怨,高興點可以嗎?也許那會定件不錯的差事。」 「很抱歉,我無法如此想。」 「那妳接受了?」 「我可以說不嗎?」 「妳很生氣。」他指出事實。 「對,我、現、在、很、不、高、興。」她的語氣顯示出她的憤怒程度。 「很好,我已經接收到妳傳達的訊息了,現在,請妳平心靜氣的聽我說。我會提供妳對方的特徵、年紀和以前的住址,請妳務必幫我找到她,而且每天都得向我回報妳的進度。」 「盡我所能,行嗎?」她翻翻白眼。 笑話,如果那人就這麼從人間蒸發,要她上哪兒找啊? 「妳可以做得到的,我親愛的芷菱。」 「別如此看重我!」她咬牙切齒的說道,「我極為厭惡的總經理。」 「哈哈哈……」他狂笑著,「果然,妳可是朵解語花呢!和妳談過之後,我的心情好多了,晚餐也可以多吃一點。」 「謝謝總經理的誇獎,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當的是『食人花』好嗎?」先將十大惡人之首易嵩吞進肚子裡。 他對她的話不以為意,「讓我想想要怎麼報答妳好了,這樣吧……」他偏頭想了下,視線不著痕跡的掃了那張絕美的怒容一眼,「我請妳吃飯,隨便妳指定一家餐廳。」 「謝謝,我現在只要看到你就吃不下。」就算勉強吃下也會拉出來。 「呵呵!那真糟糕。」 第三章 「這算什麼特徵啊?那個易嵩分明是在給我出難題!」手拿著易嵩寫給她的紙條,芷菱的一雙柳眉幾乎打了十幾、二十個結。 特徵:女性。 年齡:不詳。只知道我國中的時候,她還是個小學生,至於小几則不清楚。住址:當時住在我家附近,後來搬家了。 他一定是和她有仇!芷菱如此認定。 只有這麼點訊息,其它的全都不知道,這樣要她怎麼找?他家的住址……這個住址她似乎有點印象耶! 她小時候好像也住過這裡,不過沒住多久就搬家了,難不成易嵩想找的人是她? 「哈哈……」她被自己的阿Q想法給逗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