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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決明    


  沒辦法用錢幫助陶樂善,不代表火燎原會冷靜地等到她走投無路才採取行動,陶樂善四處籌錢,他知道成效並不大,恐怕連幾萬塊都還湊不到,她那頭有事忙,他這邊也開始動作。

  火燎原難得和親大哥火燦仲同桌吃晚餐,平時兩人一塊吃早餐的機會多,畢竟火燎原經營賭場,夜裡正是最忙碌的時候,沒辦法和家人團聚用餐,早上他下班,火燦仲也差不多醒了,準備上班,火燦仲是朝九晚五的公務人員,生活作息規律,那時火燦仲會做好早餐和弟弟一起吃,順便聊些家務事,吃完後,火燦伸出門工作,火燎原就回房間補眠。

  今晚,火燦伸親自下廚煮了一些再平常不過的家常小菜,但不挑食的火燎原可是一碗白飯接一碗白飯,掃光桌上的菜餚。直到七分飽左右,火燎原才將話題從「今天竹筍很甜」、「魚很鮮」這一類的閒話家常跳到重點:

  「大哥,你和義仔不是一直有聯絡嗎?」

  火燦仲有些吃驚。「怎麼會問這個?」

  他記得燎原相當排斥和義仔那掛的人扯上關係,自從「他」過世之後,燎原便不再接觸「他」以前養的弟兄們,斷了所有連繫,像是不願意再碰觸那一段記憶,關上鎖,塵封。

  「我有些事想請他幫我查。」

  「什麼事?」什麼事讓燎原不得不和他們牽扯?

  「我要找一個名叫陶謹慎的賭鬼,聽說他到私寮去豪賭,輸掉兩百萬,目前還被押著,我想知道是誰的場子,人在哪裡。」

  「陶謹慎?」很陌生的名字。這人和燎原熟嗎?值得他向義仔打探消息?

  陶……

  「八十萬小姐?!」火燦仲腦子裡閃出這個名稱。

  他記得八十萬小姐就姓陶沒錯,這號人物是他很難得從燎原口中聽來的女性生物,燎原一提及她,連眉眼都有笑容,而且他也是第一次看到燎原偷偷摸摸藏了雙小尺寸的女性涼鞋,躲在書桌旁不斷把涼鞋拿出來看,還喃喃自語說不知道她喜不喜歡。

  「嗯。她爸。」

  「我知道了。」火燦仲拿出手機,起身到陽台玻璃前撥打,通話:「義仔,是我,想麻煩你一件事……」他將要找的人名大略報出。「我等你回電。」

  結束通話,火燦仲走回餐桌,替自己舀湯,才喝了兩口,手機響起,他接起來,沉默地聽著,臉上表情微微變了。

  「好,謝謝你,沒什麼,幫人問的而己,那有什麼問題,下次我請客,再見。」他看向弟弟。「燎原,陶謹慎去的是……鬼仔的場子,算是被詐的,帶他去賭的朋友是鬼仔同一掛,存心設計他。」

  「鬼仔……真久沒聽見的名字。謝啦,大哥。」火燎原將最後一口飯塞進嘴裡,收拾碗筷往廚房走,打濕菜瓜布,將碗筷洗起來。

  火燦仲跟著進來。「你要去鬼仔的場子?」

  「是呀。」吃飽了好辦事,活動活動筋骨,幫助消化。他將濕碗蓋在架子上,繼續搓筷子。

  「我跟你去。」火燦仲做了幾個深呼吸,堅定地說道。

  「不用,我一個人可以。」他又不是小女生,上廁所還要拉伴作陪。

  「燎原,你不喜歡和他們扯上關係我知道,我可以代替你出面,你是希望把陶謹慎帶回來吧?我去,保證把人安安全全帶到你面前。」

  「大哥,不用緊張,我已經過了火爆小子的年紀,不會再毛毛躁躁,我會好聲好氣和鬼仔攀兄弟,請他高抬貴手放人。」火燎原洗完筷子,看見火燦仲手裡的空碗,順便接過來繼續洗,火燦仲要搶菜瓜布自己來,火燎原輕鬆閃過他的手,三兩下就將碗洗乾淨。「飯是你煮的,碗我來洗。」

  火燎原吹著口哨,心情看起來很輕鬆,反倒是火燦仲不安地想再說服他:

  「脫離了那裡,我不希望你再踩進去。」火燦仲有些後悔幫他打電話給義仔,即使他知道就算他不幫這個忙,火燎原也有其他管道去查,只不過多費一點工夫罷了。

  「我踩進去,總比她踩進去好吧。」火燎原笑道,眼神裡有一抹堅定,而罕見的溫柔光芒,將堅定襯托得更明顯。

  句子裡的「她」,火燦仲一開始不知道是誰,直到看見熟悉的笑容——提到八十萬小姐才會有的笑,讓他確定了「她」是指誰。

  「為什麼這麼幫她?你喜歡她?」

  「大哥,你也問得太直接了,我招架不住。」火燎原苦笑。

  「喜歡就喜歡,一句話而已,哪有什麼招架不住,我們兄弟之間還有不能明說的話嗎?」

  也是,他的個性直,對大哥向來有話直說,一家人嘛,說話還要拐彎抹角的,多累。

  「喜歡吧。」火燎原黝黑的臉微微紅了。「她總是讓我覺得很有活力,不像那種一捏就死的嬌嬌女,她是在一個不好的家庭環境裡長大的小孩,可是她很積極,不愛哭哭啼啼那套,明明個頭很嬌小,卻不知道從哪塞進那麼大的勇氣和力量,我還真擔心有一天她會被撐破了。每次這樣想的時候,我就會有點怕怕的,就會很想……」他停頓,思索用詞。

  很想「幫助」她?不,幫助這兩個字太淺顯,不適合用在他的情緒上。

  很想「鼓勵」她?呿,他都覺得她衝過頭了,替她捏把冷汗,還鼓勵她咧?

  很想「分擔」?好像也不是單純這兩個字可以涵蓋。

  「很想乾脆把她綁在身邊,她跑的時候跟著她跑,在她精力用盡之前讓她盡情去跑去跳,要是她跌倒了,可以第一個接住她?」火燦仲提供說法。

  「對對對!就是那種不想限制她去闖去奔跑,但她要是遇到麻煩,我一定會是站在她身邊的人。」火燎原咧嘴大笑,很高興終於找到最貼切的形容。

  他和火燦仲一人晃著一根食指,兄弟倆的默契好到沒話說,直到看見火燦仲眼裡的取笑之後,他才彆扭又僵硬地彎彎食指,想粉飾太平地將它收回來。

  「原來,我弟弟在戀愛了。」火燦仲好感動,盼呀盼了那麼多年,燎原終於肯去愛人,這是好現象,他這個當大哥的感到無比欣慰。

  「算是戀愛嗎?」火燎原茫然。「戀愛不是應該像老虎那樣,滿腦子小花,開口閉口都是我老婆我老婆,惡爛得不管有沒有其他人在場、大家看了會不會反胃想吐?我才沒像老虎那樣,而且樂樂更不像虎嫂溫馴有女人味,我可沒忘記是誰在上過床之後還一臉正經地說只是一夜情。」呿。

  「上過床?手腳這麼快?」火燦仲眉一挑。

  啊,說溜嘴了……火燎原暗叫聲慘,以他對大哥的認識,等一下大哥一定會開始拿老古板的觀念對他說教,數落什麼男人不能將肉體關係當遊戲,性是神聖的事,男人與女人必須在心靈合一時才能享受彼此間最最私密的熱情哇啦哇啦哇啦的……

  果然。

  火燦仲認真地叉腰,老是掛在嘴邊的那一套又像放錄音帶一樣重新倒帶,每一字每一句,在火燎原十七歲擺脫處男身時就一路聽到現在——

  「燎原,大哥跟你說過,男人不能將肉體關係當遊戲,性是很神聖的事,男人與女人必須在心靈合一時——」

  火燎原急乎乎打斷火燦仲的話:「大哥,我要趕快去鬼仔的賭場救人,否則陶謹慎會被活活打死!」閃人先!

  再說,大哥說教的對象錯了吧?

  下次,下次他一定要拉著陶樂善一塊來聽大哥說教,讓大哥教訓教訓那個把他當一夜情、玩弄他肉體的混蛋女孩,替他討回公道!

  ☆ ☆ ☆ ☆ ☆ ☆ ☆ ☆ ☆ ☆ ☆ ☆ ☆ ☆

  鬼仔的賭場裡同樣煙霧瀰漫,賭桌上沒有賭局,只有天九牌散了滿地,桌上幾盤豆乾海帶和高梁酒,以鬼仔為首的四名男人正飲酒作樂,其中一個視線瞟向上了鎖的小房間,問道:

  「老大,他們真籌得出兩百萬來救那老傢伙嗎?」

  鬼仔嗤笑。「籌不出來有什麼關係,老傢伙還有兩個漂亮的女兒,抓來抵不就好了!」

  從老傢伙身上搜出的皮夾裡雖然沒有現鈔,但放了一張全家福照片,照片上的日期是四年前二月十六日拍的,扣除掉老傢伙之外,婦人和兩個女孩都頗具姿色。他老早就打好主意,上門向陶家母女討兩百萬,討到算她們走運,討不到的話他們就會直接押人,她們那種貨色,酒店和私娼寮可是搶著要呢!

  「說的也是,哈哈哈。」幾個男人笑成一團,黃穢的牙咧咧淫笑。

  「打擾了。」火燎原不請自來地打開鐵門,嚇得幾個男人以為是警察上門,一個一個跳起來,發現不是穿制服的,他們才放鬆下來,怒瞪不速之客。

  「你是誰?!」

  「義仔的朋友。」火燎原輕描淡寫。私人賭場多少都有戒心,所以一般只和熟識的人或老手帶來的朋友賭,若不報上他們知道的人名,恐怕想多說一句話都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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