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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惜之    


  來回想過幾轉,最後,艾情屈服在液晶電視的誘惑下,咬牙,橫心,接下!

  「我的收費標準是,安排見面收一萬塊,以後按照進度收費,牽手一萬、親嘴兩萬、上床五萬、結婚五十萬。」

  她預估,這三個女人,能讓她賺到第三關已經是最大極限。

  「那……離婚呢?」黃蓉小聲問。

  「離婚不收費,還附贈六百六十六塊慰問金,祝妳往後六六大順,並歡迎再度光臨。」

  趙憫起身,遞給艾情一張名片。

  「這是我的電話,要是妳有本事讓我在今年內嫁給慕容賀,我給妳五百萬。」

  話說完,旋身出門,艾情看著她的曼妙身影,猜想,她一定練過凌波微步。

  就這樣,在五百萬的氣勢壓迫下,艾情沒聽到朱洙和黃蓉說些什麼,她傻傻的收下她們的電話號碼,傻傻地送走兩個人,傻傻地想著未過門的五百萬元……

  她和五百萬,絕對是琴瑟合鳴、百年好合……

  第一章

  艾情第五次站到男人身前。

  就觀眾而言,她的出現頻率算是高的了,但驕傲男子似乎從未發現她的存在,難道她長得不顯眼嗎?

  努努嘴,無所謂,她不介意。

  對於街頭藝術家來說,他的驕傲未免太過,可,有什麼辦法呢?人家紅嘛!

  這區的表演藝術家中,以他最受女性朋友的歡迎青睞,原因無他,除了提琴技藝精湛之外,他的帥是吸引蜂蝶亂舞的主要元素。

  他身材高挑,比例合宜,微亂的卷髮在頭頂張揚著生命力,隱藏在白色襯衫下的肌肉,隨著琴弓拉動,優美線條隱約可見。

  他五官立體,眼眸深邃,一個眼神流轉,不小心接觸到的女性,往往臉紅心跳,無法自已。

  艾情坦承,她欣賞他!

  只是,和其他女人不同,她純粹以獲利角度欣賞他。

  對她而言,他是個好賣商品,出售成功,荷包滿載,買賣不成,也不會堆積成本。

  是的,她想把他和朱洙湊成對。

  看著性感「音樂家」,研擬兩天半的計畫在心中複習,她評估著成功機率。

  整個計畫中,最困難的部分在於如何使朱洙吸引他的注意力。每天有那麼多女人環繞身邊,環肥燕瘦,他全愛理不理,所以,讓朱洙變成女人堆中的「特別」,讓他肯青睞理會,是計畫中最重要的一環。

  咬咬指甲,她望望週遭女人如癡如醉的眼光。

  她研擬過不少初遇方式,從普級到限制級,從淡淡幽情到火辣登場,想法在她腦中繞過一個又一個,卻也否決一個又一個。

  她想到黃蓉用過的老方法--撞人。卻又聯想起笨黃蓉,勾引錯人、上錯車,失蹤三日,目前狀況不明。

  用粉絲的熱情召喚他?

  更壞,他身邊的蒼蠅蠹蛾還少嗎?他臉上的黑線幾乎可以用宣紙轉印出來,朱洙的熱情能比得上誰?她不看好。

  拿大鼓和他拚琴音?用綵帶羽扇替他伴舞?送愛心便當、愛心飲料,一路送入愛心床,附帶美女一個,玩愛心親親?不行、不行,這些爛主意統統淘汰掉。

  那,乾脆拿繩子綁票他。艾情靈機一動。

  再度站到他前方十公尺處時,艾情臉龐充滿自信,表情上寫了不少字,有「堅定毅力」、有「一心一意」,也有「成功在望」。

  「對不起了,我遲到。」朱洙一見到艾情忙不迭地道歉。

  「我瞭解,你們家的神又在忙?」

  忙好,忙才有錢賺,這年頭,搶錢是所有人類的共同目標,也唯有顧客搶夠錢,才能把金錢回饋到她身上。

  「今天還好,我請表姊代班,可以請一天假。」這個班是神指定的,他們家的神和他們家的信徒,對女性靈媒比較有感情。

  「沒關係,錢帶來了?」伸伸手,她用勢利眼看朱洙。

  別怪她現實,上回黃蓉用為數稀少的兩千塊,ㄠ掉她的智慧財產,有過前車之鑒,這回,她要先拿錢再辦事。

  「有,妳等等。」

  朱洙打開包包,從裡面拿出一、二十個紅包,她一個個拆,有五百塊的、有一千二的,從頭到尾加一加,湊出一萬塊「見面費」給艾情,再把剩下的紅包收回包包裡。

  眼望朱洙收回皮包的紅包袋,艾情暗自評估,靈媒似乎是個不錯行業,也許她該考慮增加一點「第二技能」。

  把錢塞進口袋,她拉起朱洙往前十步。

  「看見沒?那個男人。」

  「哪個?」

  「妳要的那個。」

  「我要的哪個?」她越聽越模糊。

  「那個拉小提琴的『高高瘦瘦音樂家』啊。」

  別怨她不夠努力,為了替她找「音樂家」,她上網查遍台灣大大小小的管絃樂團。結果呢?矮的矮、胖的胖、禿的禿,結過婚的沒希望,有同性戀嫌疑的基於職業道德,她主動刪除。

  在她氣餒得想放棄朱洙荷包時,噹噹噹噹,讓她發現站在路邊的「音樂家」。

  爽了吧!

  朱洙可沒指名要有名氣的、彈鋼琴的,或大牌的、享譽國際的音樂家,何況今日的街頭落魄,不代表明日不會飛黃騰達。

  「他好像帥得有點壞事。」帥男危險,這點不需要神指示,她明瞭。

  帥會壞事?真有趣的說法,她真該問問影劇圈中,偶像明星們壞過多少事。

  「之前,妳沒跟我說要醜的,好啊,要醜的是嗎?那容易得多,我去替妳找一打禿頭大肚腩的矮胖子音樂家過來。

  可妳自己要想清楚哦,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如果妳確定每天對著鍾馗過日子,不會胃痛的話,我無所謂。」

  艾情的話,輕易恐嚇到她,再怎麼說,女人本性中多少虛榮,此時此刻,朱洙的虛榮壓過理智。

  「好啦,就他了。」

  她的確胃不好,若每天對著一坨豬油吃飯睡覺,肯定痛苦。

  「同意了?」艾情再問一次。

  「同意。」

  再看一眼身處女性圈圈中心的他,怦怦,心臟撞過兩下,他的確好看得……誘發犯罪。

  「很好,你們今天見面。」艾情處事明快。

  朱洙再看眼「未來老公」,不看沒事,越看呼吸越窘急,明明他的視線沒落在誰身上,她就是教他的眼光吸引去,深深的、濃濃的情,在幽闇眼眸中,在他的琴聲裡。

  「現在見面?」

  現在?她敢保證,朱洙尚未動作,將先被一群女粉絲K到暴斃。

  「當然不是現在,再等二十分鐘,屆時他會趕走女粉絲,等他把琴收入琴盒時,妳再動手。」她老神在在。

  動手?說得好像搶劫似的,朱洙不解瞄她一眼,問:「可不可以明天?我沒心理準備。」

  「可以啊,後天、大後天,或者下個星期、下個月都行。只不過,昨天有個經紀人拿名片給他,邀他去當偶像明星,等他成名後,妳想見他,大概排隊要排到下個世紀。」艾情涼涼誆她。

  「好吧,我先看黃歷。」

  朱洙從包包裡面找出小冊子,確定今天是適合婚嫁、動土開工的「萬事皆宜日」後,鄭重點頭。

  「等一下,妳慢慢走近他,在他收拾琴盒時,迅速彎腰,把地上的紙盒搶走。」艾情詳述計畫。

  「紙盒?」朱洙不懂。

  「裡面是觀眾給的錢,妳把錢拿走,他非得追著妳跑不可。」

  「萬一他不追呢?」

  「那是他工作一整天的收入,妳說他追不追?」

  昨晚艾情跟蹤他,發覺窮「音樂家」居然把賺到的錢拿去住旅館、吃排餐。很「了不起」的理財觀是不?若台灣人花錢都像他這般不怕死,還怕台灣的經濟不蓬勃起飛?

  「等他追上我,我要怎麼說?」

  說「要錢要人」跟「不要錢、不要人」當中選一個!?這種丟臉話,她怎講得出口?

  「妳要很正經的說:『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就必須跟我做朋友,否則……對不起,我和你一樣窮。』然後態度從容地,把所有錢倒進妳的包包裡。」

  「這是威脅?」

  「這種說法不是太正確。」正確的說法是--搶劫。

  「我……會被帶進派出所,解釋何謂『一樣窮』。」

  事情擴大,他們鬧上電視,她將是史上第一個,因逼迫男性和自己交往而入獄的女生,而他,成為不用經紀人就紅透半邊天的偶像明星。

  「妳想太多,誰會把漂亮女生送進派出所?」

  艾情拍拍朱洙的肩膀,用她的漂亮賭男人的色心。

  「妳確定?」

  「如果妳貌比東施,我自然不敢確定,但妳的長相,讓我確定極了。」她用專家的專業語氣,說服朱洙。

  「好。」

  鄭重點頭,她把手放在胸前,捏捏胸前的護身符,朱洙默念三句「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有了神仙加持,她信心滿滿地看住前方男人。

  「有信心嗎?」艾情問。

  「沒有。」她搖頭,實話實說,不過,眼光充滿堅定。

  她要他!距離年底沒幾個月好混了,她不當人家的情婦,不做第三者,也不要家門前插上彩虹旗,表達自己有異性戀癖。她要找個正正當當的男人嫁出去,過平平凡凡、正正確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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