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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金吉    


  如今啊!她再次見證了這場五月雪,再次徜徉在這個愛她不渝的男人懷抱裡,她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沒有了,沒有了!就算要她在這一刻死去,她也無憾。

  呵!不,她不能死去,因為她摯愛的男人會心碎。

  原來這世間最深的幸福、愛情的另一個答案,就是為自己心愛的人活著。

  楊昀騏由身後抱住她,低頭看見她泛紅的眼眶,好生心疼,他吻著她的髮鬢,執起她的一隻手,在那玉指上吻了吻。

  「我欠妳一樣東西,記得嗎?」

  「什麼?」

  楊昀騏拇指撫過她的指節,輕笑道:「當年我們結婚的時候,本來我們要交換家傳的訂情戒……」

  可是結婚當天,新娘那只戒指卻不知被哪個糊塗蟲弄丟了,只得臨時去精品店買了一隻新戒指。

  這件事她也知道,只是一直不甚在意,那只在精品店買的戒指她還留著,因為不習慣手上有東西才沒戴。

  而且當年正處於喜歡關注流行年紀的她雖然沒見過那只女戒,卻覺得男戒的模樣不太流行,金色指環鏤刻著雲紋,沒有別的裝飾,於是她就對女戒興趣缺缺了。

  「這幾年大宅裡東西搬走了不少,有人才在舊傢俱底下的地板找到它。」楊昀騏手掌心多出一枚銀白色的女戒,與男戒同樣鏤刻著雲紋,卻纖細許多,樣式樸素卻十分雅致。

  葉依蓮看著那只戒指,忍不住驚歎出聲。

  「我都忘了妳學珠寶設計的,它的樣式可能不怎麼流行。」他想到她以前嫌他戴著戒指好醜,所以故意說出來揶揄她。

  依蓮嘟著嘴,「流行的東西往往不夠經典。」現在她的眼光和想法當然和十年前不同。「我覺得它好漂亮。」

  楊昀騏笑了起來,「妳喜歡就好。」他執起她的手,為她戴上原本就屬於她的情戒。

  葉依蓮卻抓住他的手,「等等,」她轉過身,一臉嚴肅,「你替我戴上戒指,是不是表示你同意,無論今後我倆貧病困苦,我們都不會拋下對方?」

  「我以為這是證婚人的台詞。」他取笑。

  「我和你說真的,你曾經承諾過我,只要我還需要你,只要你還能給我庇護,你就不會離開我。可是我要求你承認我是你的妻、是楊家的媳婦,無論發生什麼事,都要與你白首到老,不離不棄。」說到最後,她眼眶再度泛紅。

  他也是,胸口滿溢著激動與愛戀。

  他們找到這只女戒時,他早就決定不去打擾她的新生活,默默祝福她和那個男人。

  這戒指呵!為何出現在他心碎神傷之時?他總是不由得拿起它來看,無法不去想這輩子唯一一個他所認定的戒指主人。

  十年前,他大概沒想過,會把那個只是因為對葉老的尊敬,而應允結髮的女子放在心底這樣深、這樣沉,最後把他整顆心都給佔據了。

  葉老總是拿著一張照片給他看,照片裡的女娃隨著年歲增長而改變,不變的是那又圓又大的眼睛,和總是粉嫩嫩的雙頰。

  不期然地,他將那女孩的模樣印在心底,還算不上愛或喜歡,只是羨慕葉老把女兒捧在掌心,卻又拙於表達的親情,他甚至也不由得在心底疼愛著那個沒見過的小女生。

  葉老走了,他沒有異議地同意娶她為妻。

  過去的他總覺得平凡人的日子離他好遠,他像是無所謂地走著父親要他走的路,在父親的要求下各方面都優秀出眾,可是他最想要的人生,卻是能夠優閒的看盡風花雪月,不戀棧它的美麗,只要瀟灑地感受生命的美好。

  這個小女生不用刻意,就帶給他那樣的生活,是她讓他發現所謂平凡的幸福並沒有從他身邊消失過,而是他不懂得停下腳步去欣賞、去體會。他總是好奇她的傻笑是為了什麼?忍不住去親近她,察覺帶給她快樂的,不過是身邊司空見慣的事物。

  這不就是他所想要的嗎?

  短短三年的相處,感情像是在心底一點一滴的醞釀,幾乎是每一分鐘、一秒鐘,愛與戀就隨之多了一些,沒有澎湃激烈,只是不知不覺地滲入骨髓,讓他從此認定──

  這輩子只有她一個……

  「這輩子」他瘖痖地開口,與她掌心貼著掌心,「我的妻只有一個葉依蓮,我們會不離不棄,相愛相隨,如果蒼天應允,不讓死亡分別我們,我會與她白首到老。」

  淚珠滾落,與飛花一同,他為她戴上情戒,在戒上烙印誓約之吻。

  她緊緊埋入他的懷抱,讓他撫慰她激動與欣喜的哽咽,五月的雪靜靜地洋溢著幸福的甜香。

  ☆ ☆ ☆ ☆ ☆ ☆ ☆ ☆ ☆ ☆ ☆ ☆ ☆ ☆

  帶依蓮回楊家大宅,其實是有些冒險的,待在向陽山莊可能更安全些,因為山莊裡幾乎都是認識的人,王崇華拿不了他們怎麼辦。

  但王崇華沒轍,不代表雷龍的人也沒轍,王崇華是在明處的敵人,雷龍的手下卻是在暗處,何時會混進山莊裡、是否會假冒住宿的遊客,沒人知道。安不安全、危不危險依據的並不是機率,而是敵手的性格與智慧。

  楊家大宅與雷龍、王崇華的虎穴同在一個大城市,也許可以印證愈危險的地方愈是安全的說法。

  只是在事情尚未解決之前,依蓮只能待在楊家大宅裡,委實有點煩悶。楊昀騏白天會出門,總是耳提面命不准她離開家裡,她雖然覺得委屈,但知道他是為了她好,也只有乖乖聽話了。

  曾經是十紋蘭實力最強的天字堂失去了江山,其餘七大堂有的和天字堂一起歸於平凡,也有的在黑白兩道中闖出天下;以林夙櫻為中心,當年各方勢力解散十紋蘭,卻像將它截枝埋入土裡,如今又各自長出新芽,外人根本不知土裡的根連成一脈。

  楊昀騏是楊遷走後,天字堂底下兄弟還願意追隨的唯一人選,但他無心東山再起,只想過平凡的生活,林夙櫻也准了他,只是老奸地利用他的頭腦投資賺錢。

  為了依蓮的事,楊昀騏又欠了林夙櫻的人情,他得請托她動用人脈,搬出旗鼓相當的勢力與大毒梟雷龍談判。

  林夙櫻相當樂意幫這個忙,因為這代表她又能再壓搾楊昀騏的頭腦,為她賺錢。畢竟她把整個高級住宅區向陽山莊用便宜的價錢租給人開店,根本不賺反賠,不另謀生計怎麼行呢?

  只有葉依蓮,還道自己老公是個普通的廚師──雖然也的確是,只不過是個生財有道的廚師,她還擔心他家產全在她名下,怕他不夠花用。

  她不知道楊昀騏和雷龍談判的結果,會逼得王崇華狗急跳牆;她更完全沒想到會在楊家大宅的庭院被挾持。

  楊家偌大的宅院裡,就只有四名傭僕和一個女主人,平日雖然門禁森嚴,突破防線之後卻沒有足夠的警戒,王崇華的動作甚至沒有驚動到任何人。

  「跟我走。」王崇華拉住因為他的出現而一臉驚愕的葉依蓮。

  後者害怕得直打哆嗦,那些可怕的回憶讓她像被詛咒般動彈不得,她的力氣也敵不過已經完全豁出去的崇華。

  「我不夠心軟,結果讓妳反咬我一口!」王崇華將她拉進窄得必須側身行走的防火巷裡。

  原來他是從轉賣他人的前屋與大宅之間興建的圍牆闖入,那面牆和原來的矮牆因為施工造成了缺口,本來不到成人可以闖進來的寬度,加上位置隱密,旁邊蓋了棟大樓,一直沒有人想到要去填補它。

  「妳以為是誰報警,讓妳能夠被救起,而不是沒人知道地成為冤死鬼?」王崇華將依蓮塞進車內,反鎖,自己很快地繞到駕駛座。「雷龍說得對,心太軟,死的就會是自己。」

  「我知道是你報的警。」葉依蓮總算找回自己的聲音,「所以我也沒跟警方說些什麼。」

  「妳沒和警方說,但是和楊昀騏說了!」王崇華原本啟動了車子,卻忍不住激動地轉身抓住她的肩膀。「妳竟然這麼對我?前一日和我說要跟他離婚,過一日就回到他的懷抱,這就是妳回報我的?」

  葉依蓮這才注意到,王崇華的頭髮有些凌亂,襯衫沒結上領帶,甚至有些皺,那不像平常的他。

  「你發生什麼事了?」即使他曾經是把她推入海裡的人,但他也算對她網開一面,兩人又有五年的情誼,她不可能完全不關心他。

  「呵!妳還裝傻?我太小看楊昀騏了,他竟然有辦法讓雷龍和我拆伙!雷龍過河拆橋,把走私的罪全推到我和他派出來替他擔罪的小弟頭上,現在黑白兩道都沒有我的容身處,雷龍的人到處在追殺我,這樣妳滿意了嗎?」

  王崇華放開她,他想起他的目的,於是發動車子。

  「昀騏不會那麼做,」就算會,難道不是王崇華咎由自取?「你要帶我去哪裡?」她緊張地問。

  「妳讓我失去一切,我由不得妳逍遙快活,更由不得楊昀騏稱心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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