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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仙兒    


  社交季?她們這一提,鬼子瑟才想起現在是六月,正值倫敦社交季時節,每年在初夏的月份裡,全國各地的貴族會聚集在首都倫敦,將倫敦變成一個大交際場所。在社交季裡,天天都有舉行不完的宴會,貴族們除了互相認識敘舊外,已到適婚年齡的貴族子女都會選在這個時候露面,以便尋找終生歸宿,所以社交季也是貴族配對結親的最佳時節,為英國貴族一年一回最重要的社交活動,所以統稱為社交季。

  書中說明倫敦的社交季是充滿了香檳、舞會和玩樂,貴族們盡力展現自己的身份財力,通宵達旦的狂歡,形成一個華麗頹靡的交際時節。

  那是多熱鬧的事!若能親身去體驗一定很棒。鬼子瑟大眼裡露出了嚮往,但馬上又想到現實。自己怎麼可能去倫敦呢?她沒有機會,也沒有時間去,而且她根本不想離開安東尼·辛頓。

  「對不起,我想我不會去倫敦的。」鬼子瑟回絕了。

  「為什麼?只要是名門淑女就不會錯過這個盛會,安瑟小姐你可以隨我們一起去參加,不去真是太可惜了,還是你有什麼困難呢?」一直不多話的凱西好聲邀請。

  鬼子瑟客氣的笑笑,仍是拒絕:「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我還是不會去倫敦,但我希望你們在倫敦玩得開心。」

  「大人,請你勸勸安瑟小姐嘛,告訴她不去的話是多大的損失,這可是一年才有的一次機會呢。還是大人你邀請安瑟小姐一同前往呢?」瑪格麗特看著英挺的公爵表示。

  「安瑟小姐有權決定自己的事,我不能說什麼。對不起,我想再和她跳支舞,失陪了。」公爵牽著鬼子瑟離開了四個女子,滑入舞池。

  鬼子瑟抬頭望著公爵,笑著向他說謝:「謝謝你為我解圍,否則我一個人真是無法應付四張嘴的。」

  公爵淺笑,停了會才問:「你會很想去倫敦參加社交季嗎?」

  鬼子瑟自嘲的回答:「連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是誰的人,怎有資格去參加那麼盛大的活動?而且我要怎麼去呢?就別說倫敦對我來說是那麼一個陌生的地方,而且也沒有人可以陪著我一起啊。」

  公爵沒再說什麼,只是專心的和鬼子瑟跳舞。

  舞會便在順利圓滿中結束了。

  鬼子瑟橫躺在床上,將兩腳架高。不能怪她做出這樣不雅的舉動,實在是她的腳真的好酸,這是治療腳酸的最好辦法。

  腳酸當然是因為和公爵不停跳舞的結果,不過她可一點都不埋怨,心情反而高昂得像要飛起來般。她竟能和安東尼·辛頓這麼親密的共舞,還握到了他的手、攬過了他的腰,聞到他身上混合著古龍水的特殊男人氣息!昨天她覺得自己是沉入了無望的深淵,今天卻像是身在天堂裡一樣。原來天堂地獄間隔那麼近,而能操縱她情緒的就是安東尼·辛頓了。

  有過今晚如此美妙的一夜,已值回票價,不枉費這趟的時光之旅了。

  希望明天也能和今天一樣,有驚有喜,更有歡樂。

  帶著愉快的心情,鬼子瑟進入了甜美的夢鄉。

   

   ☆  ☆  ☆

   

  藍色窈窕的身影踩著輕快的腳步,如同往常的時間出現在玫瑰園。她本就不是貪睡的人,來到十八世紀後,清新的空氣和悅耳的鳥鳴聲總能讓她在清晨就自動起床,享受晨霧朝露的舒爽。

  她早到了,提姆和洛琳還沒來呢。鬼子瑟笑笑,自動拿起放在工具簍裡的剪刀和提籃,先動手採玫瑰了。

  因為是清晨,所以陽光不強,照在人身上只感到和煦舒爽,因此她沒戴帽子,讓波浪長髮披散在肩上,在陽光下閃動健康的光澤。

  除了剪下含苞待放的玫瑰外,對於過了花期要凋謝的花朵也要剪去,如此才不會妨礙新的花芽長出。

  這些玫瑰花花形碩大,氣味芳香,嬌美的模樣看得人心曠神怡。美麗的東西總是讓人看不膩的。

  一會兒後,鬼子瑟的提籃裡已放滿了玫瑰花,她聽到背後有腳步聲,忙拿起籃子笑著轉身。

  「我已經搞好一籃的花了,花朵都是特選的,很漂亮吧?」

  滿臉的笑容在發現那人是誰時,轉成了驚訝。

  「怎麼是你?公爵!」

  「昨兒你在廚房幫忙,今天又來玫瑰園工作,你這個客人的表現真教做主人的我感到慚愧啊。」公爵語氣低沉,微皺著眉。

  「你千萬別這樣想,這片玫瑰園太美了,美得能奪去人的呼吸一般,對我來說摘玫瑰是種快樂,才不是工作呢。」鬼子瑟笑著告訴公爵。

  「你喜歡玫瑰?」

  「玫瑰這麼美,誰不愛呢?見到玫瑰的美、聞到它的香,再糟的心情都會變得愉悅了。」鬼子瑟臉上的笑和手上的玫瑰相輝映。

  公爵的神情變得溫柔,臉上浮起了思念。

  「我母親也說過類似的話。她還在世時,最喜歡到玫瑰園修修剪剪,這座玫瑰園就是專為她設立的,若你和她能相見,想必會聊得很愉快的。」

  「可惜我沒有這樣的幸運,不過提姆和洛琳也將玫瑰園管理得很好,老夫人可以放心的。」鬼子瑟柔聲回答。

  公爵點點頭,看著鬼子瑟的眼裡帶抹深思,不過很快的他就轉開話題:「想騎馬嗎?」

  鬼子瑟急搖頭。

  「我想馬兒不會喜歡我的,我想還是不要了。」

  公爵對她害怕的模樣哈哈大笑。

  「你沒試過怎知道呢?就像你沒見過閃電,怎會明白閃電的特色呢。」

  「你是不是在為我將閃電雕得那麼肥胖而不高興?那的確是我太主觀任性了,沒見過閃電就亂下結論,我應該道歉。」鬼子瑟自行認錯。

  「你想太多了,我不會為了只水果雕刻的馬生氣,不過我是真想帶你去看看閃電,你應該去見見它。」公爵說起。「你肯帶我去見閃電?那太棒了,我早想去見它了!」鬼子瑟急急回應。

  「你將提籃交給洛琳,我帶你去馬廄。」公爵吩咐。

  提姆和洛琳已經到了,他們走過來向公爵恭敬打招呼,鬼子瑟便將摘下的玫瑰連同提籃、剪刀交給洛琳,便和公爵朝馬廄而去。

  鬼子瑟上回只能進入大馬廄裡看看,這次在公爵帶領下走進了位在後面的小馬廄。馬廄裡乾淨通風,裡面約莫有七、八匹馬,每匹馬都有一個用柵欄圍出的空間,看來乾爽舒適。有些馬在休息,有些正嚼著乾草,但都沉靜優閒,散發出名駒特有的氣勢。

  鬼子瑟瞪大了眼看著這些馬兒,喃喃出聲:「好美!我從沒見過這麼美麗健壯的馬,真的好美!」

  而她一眼就認出了閃電,忘形的抓住公爵的手指著位在最裡面的棕色駿馬叫:「是它!它就是閃電對不對?」

  「看來有人向你形容過它了。」公爵露出微笑,並沒掙開鬼子瑟的手。

  「它好強壯啊,雖然我不懂馬,但我知道它一定是最好的了!」鬼子瑟讚歎。

  「我代閃電謝謝安瑟小姐的誇獎,我想它至少比你昨晚雕的閃電好多了。」公爵出聲調侃。

  鬼子瑟臉兒脹紅了,不依的輕槌公爵嬌嗔:「你好壞,這樣取笑我!」

  公爵揚起眉,她的嬌態裡帶著濃濃的孩子氣,很特別,也很吸引人,教他不禁多看了兩眼。

  鬼子瑟見公爵直盯著自己看,這才發現自己竟主動攀著公爵,她不好意思的急放開手,羞怯的別過臉。

  公爵回過神,轉開了話題:「你想摸摸閃電嗎?」

  「可以嗎?」這話馬上讓鬼子瑟忘了怯意,忙轉頭看著公爵。

  公爵立刻出聲喚來了馬僕,要僕人拿些東西給鬼子瑟。

  「方糖?要這做什麼?」鬼子瑟不解的看著手裡的白色方精。

  「馬兒愛吃甜,最喜歡的就是方糖了,你餵它吃糖便可以摸到它。」公爵告訴她。

  原來如此!鬼子瑟很受教的立刻就放了顆糖在手上,然後小心翼翼的伸到閃電面前,閃電湊過頭來聞了聞她手上的糖後就張嘴吃下。

  鬼子瑟興奮的看看公爵,在他示意下,再放第二顆精到手上。這次她趁著閃電低頭吃糖時,用另一隻手輕輕撫摸馬頭。

  「我摸到閃電了!」鬼子瑟發出低低的笑聲,開心的小嘴高高揚起,更加大膽的進而摸上閃電的耳朵和背上的鬃毛。

  看問電吃完了糖後,還是乖乖的讓她輕撫,這更令鬼子瑟開心又得意,柔聲的讚美閃電:「你真是個乖孩子,還是最棒最好的孩子,誰也比不上你,你是最乖的寶貝了。」閃電似乎很喜歡鬼子瑟的溫柔嗓音,它柔順的站著任她撫摸。

  公爵感到有些意外。除他之外,閃電一向不和人這樣親近的,用糖賄賂也只能短暫的接觸它,此刻它竟肯這麼長時間讓個陌生人觸摸,真是奇跡啊!

  好一會兒後,鬼子瑟才放開閃電,微笑對公爵說:「它好乖,和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我真錯怪它了,我以後可以再來看看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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