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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於晴    


  「對了,譚碔砆之所以能順利帶走那少年,也是因為我啊!」我忍不住擦了擦口水。

  「原來,我才是真正的謎題關鍵哩!」

  「他也沒花什麼代價,不肯對譚碔砆明說,就是要她以為欠下天大的情吧,好樣的!姜果然還是老的辣啊!」

  馬上叫來奴僕,吩咐下頭譚碔砆若要帶走誰,任由她帶,不必再來問。

  「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才會醒來……」我腦中正打著壞主意。

  「聽說,這裡有很多美麗的少年……」

  「糟,我的臉皮好像不能控制,為什麼嘴角一直橫向發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們……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後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兩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這麼嚴重的話,我還是不要後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門外。

  此時,我的身體突然劇烈搖晃。

  搖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鐘啊!」

  ***

  「等妳個頭!」

  我張開眼睛,呆呆地看見BL收藏家嗤之以鼻:「電話啦!」

  生平頭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這麼快被搖醒。

  我悲傷欲絕地接完電話後,突然想起夢中的對話,立刻衝進房裡找尋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個也沒有找到。

  「難道是書嗎?」我的床頭上擺了許多的書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書。

  「二手書……有沒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動了什麼手腳?」

  一時問,各式各樣的靈異事件竄進我的大腦,諸如書中附魂、書中沾血之類的。不消說,我動作很快地搬下那些書,讓床頭一件東西也不留。

  我笑瞇瞇地拍拍雙手灰塵,環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為止了,感謝聶滄溟。」

  當然,這段小小的異夢,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線索的插曲,可惜,在當時的我,並沒有察覺到。

  故事仍然沒有結束。

  紫色的捕夢網,依舊靜靜地懸掛在床頭上。

  我的實驗品

  因此,我改變自己的寫法與習慣,盡量擺脫言情小說的文筆,當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舉動或髒話--因為實驗品,所以可以為所欲為嘛(這個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氣壯)!

  作者:於睛

  如果你能看完堅本故事,而沒有半途陣亡的話,我得說,你,絕對是我的讀迷。

  這是一本實驗性質的短文集。在下筆之初,我設定的讀者對象,並不是喜歡看於晴言情小說的閱讀者,而是欣賞我詭異幽默感的讀者(說是冷笑話,我也不反對)。

  剛開始,我是一個絕對的新人,寫寫停停,尤其不能扯列愛情,那真是讓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個寫情寫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愛,那就像是四肢被點穴,絲毫動彈不得。

  我從來沒有發現,不創造一個以愛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渾身不舒服。難道,這就是我的致命傷嗎?

  我只能告訴自己:「好吧,沒有人從嬰兒時期就能飛天遁地,那就重頭開始再練吧!」

  金鐘罩、鐵布衫就是這樣練成的。

  於是,我放下手頭以愛為名的稿子,開始專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寫什麼都好,只要跟愛情無關、只要裡頭不是寫著「混水摸魚」四個大字都ok,這是老闆下達的唯一條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書,視野都還要寬廣,因為這是一本實驗品。

  所以,當我選擇犯了言情小說大忌的第一人稱時,我安慰自己這又不是言情小說,不用管它。

  所以,當對白不夠多、十句裡有七句都是小胖內心的冷笑話時,我告訴自己,如果實驗品下去好好實驗,只做討喜文字,那就太浪費這次機會了。

  因此,我改變自己的寫法與習慣,盡量擺脫言情小說的文筆,當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舉動或髒話--因為實驗品,所以可以為所欲為嘛(這個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氣壯)。

  而我,也必須坦承,會選擇這樣的題材,是因為我不擅寫屬於我個人的心情記事。

  一直以來,在序或後記,我只談書,不談人。是因為,我靠筆寫故事,讀者欣賞故事就好,沒必要特意認識本尊的個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麼,就在書中尋找吧。

  不管有意、無意,付諸於書中的觀念、寫法,哪怕只是一句無關緊要的對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內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過去,我一直是這麼想著的;而未來,如果哪一天你看見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覺得必須來信抗議的時候,那就是我改變想法的時候了。

  總之,《小胖的異想天開》提筆時,就像定嬰兒初生強練武;寫到中途,嬰兒幻化成少年,開始有了惡搞的心情,腦中一堆實驗品紛紛飛舞,頓覺四肢百骸無一下順;行至尾,因為太暢通了,終於惡搞了。

  請不要罵我不尊重讀者,專門惡搞。通常,一有惡搞行徑,表示我認真過頭了。

  也請新人看向這邊,我已經很久沒有當新人了,第二次當新人的經驗是,先鎖定目標寫出來再說,當你咬著牙寫出來後,你會發現很多點子都在你體內產生了,不寫就永遠停步下前,只能望著別人出書,然後自己躲在棉被裡槌牆。

  對了,《小胖的異想天開》,就真的是異想天開,因為是作夢,所以有不合理之處都屬正常。本來,於晴不寫後記,會讓這本書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結束,不過老闆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初衷。

  「也許,有人會想看妳創造這本短文集的過程心情。」

  畢竟,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寫下來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將來再有機會,我能小小地晉陞一下。

  拔辣番外

  於小胖的生活日記--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會文化......

  那一天,是一個大風吹的日子,無雨,風大,天白刺眼──至少,對於小胖我這種通宵熬夜的人來說,那種白色簡直就像閃光燈一樣,時時戳著我的眼睛。

  說到這裡,得先說明,敝人在下我有個良好的習性,如果通宵熬夜過隔天八,九點之後,因為雞母皮很不快樂的關係,會自動自發撥動家裡的鬧鐘響到全家驚嚇而起。(呃…..有時也會打電話響不停)

  那一天,就在過八點鬧鐘響徹全屋,小胖我飽受拳打腳踢的凌虐之後,偕同BL收藏家出門尋覓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於斜坡之下,可以說是各家店門都林立於此,那時正值選舉時期,三不五時會聽見某某候選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還是記得十分清楚,當時老闆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對街的快餐店正緩緩拉開鐵門──

  遠處,是不知名的音樂,由於小胖一向不愛東張西望,於是很認真地盯著鏟下的生蛋……激動的歌聲愈來愈近,那把鏟子緩緩從平鍋上起身──

  四周有人興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裡一驚,目不轉睛地瞪著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門口。

  我慢慢回頭(請想像電視裡的慢動作),很呆滯地看見那斜坡上有一串車隊以堪稱慕容遲的速度前進中。

  「那是什麼?」請原諒我徹夜未眠,頭腦開始罷工。

  「XX候選人的競選團隊出來了。」以BL漫為昨日終結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飽滿的說。

  「一大早?」有沒有天良啊!

  此時,車隊以龜速經過我面前時,小胖我那懼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瞇起,抬起那蠟黃的臉看著某候選人向四周高喊求票,此時──

  對街那快餐店裡素來板著一張臉的白髮老頭子,竟雙手高舉,一路從店內奔出歡呼,並繞著宣傳車狂跑數圈──

  喂喂,有必要這麼奔放嗎?你不就是那個常罵你家媳婦的兇狠老頭子嗎?拜託,保持一下形象吧!(請想像賽跑選擇衝破終點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選手是白髮蒼蒼不苟言笑的老頭)

  當時,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頭──

  早餐店的老闆娘正含笑高舉鏟子揮手致意。

  喂喂,老闆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妳有必要一直揮手嗎?

  早點店的老闆高舉我那二片可憐的吐司拚命揮手──

  老闆……你們實在不像是每次我來,吵個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帶微笑了,那讓我很容易遺忘你們兇狠想拿對方做早餐的樣子。

  算了,自從小胖我滿二十之後,選舉期間候選人跟選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樣子又不是沒見過,只是每次候選人一看娃娃臉的小胖,就立刻跳過……

  算了,只要讓我帶著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認了的同時,有人點起鞭炮來。

  嘿,不怕,摀住耳朵,反正還有一段距離──

  霹靂啪啦,霹靂啪啦,我沒聽見我沒聽見……我什麼都沒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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