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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夙雲    


  「我不會在意好運或惡運。」她領悟了。「就當我是為自己積福就行了。」

  「好!」姚毅舉起大拇指讚美,他嘻皮笑臉地頭往前仰。「需不需要我教你一些「毒夫術」。」

  「毒夫術?」

  「是啊!」他低語著。「怎樣不留痕跡地把丈夫毒死──」

  「你實在是壞得可以。」她噁心道,強烈地做出「不」的姿勢。「我不需要。因為只有兩年而已。」

  「兩年?」

  「在這兩年內,我為他生下孩子。兩年期滿後,我就可以走了。從此我與他們家再也毫無瓜葛。」

  「就這樣?有這麼簡單?」他才不相信,有錢的人鐵定會耍花樣。但他有自知之明,他不願再多說任何話,以免眼前這女人又把他的人格貶到最下流的地方,也許還以為他是撒旦轉世呢!「好!」他舉起酒杯。「祝福你,兩年後重見光明。」

  「謝謝!」霧霜也舉酒乾杯。

  牆上的老式鬧鐘中的鳥兒突然站出來,咕咕叫──

  六點了!

  分手的時候到了!

  聽著鐘聲,姚毅和霧霜竟有依依不捨的感覺。

  可是,又能奈何?

  他和她,只是彼此生命中的過客而已。

  第二章

  「我們走吧!」姚毅起身道。

  霧霜點頭,兩人並肩走出啤酒屋。

  這一刻,霧霜才發現,身邊的男子長得真俊──

  只有「帥」字可以形容,他很健碩,而且看起來很酷,他不笑時,臉上的表情,倒似希臘神話裡的太陽神。

  尤其,他特立獨行,腦後紮了一綹馬尾,給人一種放蕩不羈、時髦流行之感。

  留著長髮的男人!?

  平心而論,那一頭長髮總是讓人無法接受,霧霜也是其中之一。她為他感到可惜,如果他不留長髮,鐵定會成為眾多女人追求的對象。

  因為外表粗獷的他,帶給女人一種特殊的安全感。不過霧霜也不否認,留著長髮的他,也散發著迷人的魅力。

  「你是不是很喜歡音樂?」她猜著。

  「你怎麼知道?」他眉開眼笑。「簡直是愛死了!在美國時,搖滾及藍調總是伴著我。」

  這完全與霧霜相同,她也是個「樂癡」。看著他欣喜若狂的神情,霧霜也笑了,她猜得一點也不錯;留著長髮的男子多半是音樂狂徒。

  或許,他們都喜歡標新立異,走在時代的尖端。

  霧霜很喜愛音樂,但她喜歡的是貝多芬、莫扎特、蕭邦、柴可夫斯基、孟德爾頌等古典音樂家的演奏曲。祁家風光時,她還是大學音樂系的高材生哩!

  但是現在的她,再也不會如此想了。自祁家垮後,她才深深明白,自己不是什麼「音樂才女」,一切都是顯赫的家世、金錢的堆積,造就出她的名氣。她一直被蒙在鼓裡,背後不知有多少人在嘲笑她的天真與無知。

  「看你的馬尾,還有新潮的打扮,我就猜到了。」霧霜告訴他。

  「嗯!聰明的女孩。雖然我們並不熟,但我們真的滿投緣的。」姚毅認同道。

  ※※※

  「送到這裡就好了嗎?」他們到了台南車站,正是清晨七點。

  「是的,我可以自己搭火車到高雄。」她感激道。「無論如何,我還是要再說一次,謝謝你救了我,我才能再次站在這塊土地上。」

  「沒什麼,這是我應該做的。」姚毅想再次確定道:「你──不反悔?」

  「不!」她莞爾一笑。「我才不會像你那樣拋妻棄父。我會好好地侍奉「他」,陪「他」度過「他」的餘生。」

  這裡的「他」,姚毅當然知道指的是她的肺癆先生。

  「你這樣勇敢,反讓我慚愧不已,覺得自己好懦弱。」他實在羞愧。「我不是個大丈夫。」

  「你有你的選擇,我沒話說。」霧霜抬頭望著鐵軌,火車正從遠方緩緩駛來,她道:「火車來了,我要走了!」

  「祝你幸福!」這是他僅能說的。「再見!」

  「再見!」她躍上火車的階梯。

  她很想問他的姓名,卻遲遲不好意思開口。

  他也想進一步認識她,但是卻不敢有所行動。

  因為一切都是「偶然」。

  他有屬於自己的世界,他相信這女子只是他這輩子一個美好的回憶,她不會再出現在他的生命中。

  他凝視著她,她也注視著他。

  火車鳴聲響起,兩人相視一笑。

  姚毅正好瞥見一個賣花的歐巴桑,她蹲在角落旁,花籃裡有各式各樣的花,其中有一簇是鈴蘭花。

  姚毅跑到歐巴桑面前,俯身拿了幾朵鈴蘭,付了錢,他交到霧霜的手中。「送給你,我覺得這花很適合你。」

  「鈴蘭花?」這花真適合我?它代表了什麼意思。她不吭聲。「謝謝你,再見!」

  「再見!」

  看著火車走得不見蹤影,姚毅才若有所思地離開。

  ※※※

  到了傍晚,姚毅才回到高雄。

  這一趟台南之行,可把他搞得全身無力。尤其在大熱天裡騎摩托車,真是把他整慘了。

  機車是傭人老吳的,姚毅使了些手段才借到的。他騙老吳說要幫他帶禮品回他台南老家,老吳不疑有詐,乖乖地把車子借給他,姚毅才得以有「離家出走」的機會。

  但他確實履行了諾言,真的用二輪車跑了好遠,禮品安全送達後,才回他私人小窩。

  當然,在旅途中,他萬萬也想不到,竟發生一段小插曲──在無名橋上救了一位美女。

  他走進一幢氣派的名人華廈,按了電梯十樓。

  這層二房一廳的房子,可是他私底下背著老爹偷偷買下的,為的是安娜。當初,他很怕與安娜在美國結婚後,若回到台灣老爸不接受安娜,把她趕出家門,這間房子將是他們愛的小屋。

  這就是所謂的未雨綢繆,以備不時之需。

  但是他絕對沒有想到,這是多此一舉。因為安娜居然離開他。而現在,兩年後的今天,他居然又會利用它來遮風避雨,這可真是太諷刺了,當初是為了「結婚」,卻在「逃婚」時派上用場。

  世事本難預料!

  人們見姚毅整日無所事事,行為放浪不拘小節,扎馬尾,穿著內衣外出。他毫不在乎讓人嘲笑他是個「米蟲」。

  但他的背景,可不容許任何人忽略。

  因為連鎖店遍及全省的「高雄乳品大王」,就是他的父親姚金。

  姚金據說有數不盡的祖產,包括土地、山地、農地,像木柵有名的貓空,那好幾座山就是他的。

  姚毅是姚金的獨生子,也是將來產業的繼承人。所以,姚毅從小就被嚴格訓練,他大學畢業後,便到美國唸書及工作。

  學習是首要的,這包括讀書及打工。姚毅選擇到工作最辛苦的餐廳去打工吸取經驗。憑他的聰明及姚金的資助,他在美國搞過豆腐冰淇淋,不但弄得有聲有色,也賺了不少錢。

  所以,這房子也是他自己掙來的。

  這房子並沒有花姚毅多少錢,因為南部人不習慣這種大廈房子,還是喜歡住在透天厝,說是腳踏實地,所以才便宜賣給他。

  與安娜分手後,今年三十二歲的他,過去二年的生活,宛若活在煉獄裡。

  想著兩年來的生活,他用力甩甩頭試圖忘掉。他拿起話筒,撥電話給他的好友--宋耀。

  宋耀的身世背景更是顯赫,不但事業遍佈全世界,而且宋家的每個人都是極其神秘的人物。

  「喂!我是姚毅。」

  「姚毅,好小子,你跑哪去了?」宋耀不明白地問。「我打了好幾次電話找你,你家的人都說你不在。」

  「我──在我家。」他困窘道。

  「你──在你家?」宋耀恍然大悟。「你跟你爸鬧翻了?離家出走了?」對方又一尖叫。「哇!你準備逃婚?」

  「是的。」他堅定地說。「我只愛安娜,除了她,我再也不會愛上其它的女人。」

  「你真的很愛她?」宋耀再次問道。

  「是的。」他十分肯定地宣告。

  「那真是你的不幸。」宋耀無情道。「人家都不要你了,而且現在不知道躺在哪個男人的床上,只有你這個傻瓜,還對她念念不忘,也只有你這種白癡,才會要那種下賤的女人。」他一點也不覺得姚毅失去安娜是個損失。

  「住口!我不准你批評她!」姚毅光火道。

  唉!每次都這樣,稍微「點醒」他,他就反應激烈,真是個無藥可救的愛情傻瓜,宋耀思忖著。「好,就當我沒說過好了。」他識趣道。

  宋耀可不願意為了一個壞女人,毀了他與姚毅多年的友誼。

  「算了,不跟你計較。」姚毅訕訕道。

  「你不告而別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你當真要把你未過門的妻子,狠狠丟在禮堂門口?」宋耀擔心著。

  「為什麼不?我要等安娜回來。」

  「瘋子!」宋耀實在受不了姚毅的「濫情」。「搞清楚,她已經跟人跑了!」他吼叫著。

  「她這麼愛我,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會棄我而去。」姚毅為自己編織「謊言」。

  實在是不能小看女人的力量,宋耀感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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