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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夙雲    


  宋耀微愣,旋過身走回,坐在餐椅上,默默地盛飯吃著,不發一語。

  他的動作舉止,胡曉紅完全看在眼裡,卻氣恨在心裡,難道只有夢雨涵,才能激起宋耀心中的火花?不!她不甘心。

  「喝吧!」她為他倒了酒。「這也是雨涵特別買的,別壞了她的好意。」她當然不會告知宋耀這是酒,反正凡事搬出雨涵就能說服他。

  果然,宋耀不假思索的一飲而盡,高濃度酒精的強烈灼燒感,直達腸胃。

  「這是什麼?」宋耀皺緊眉頭,頓感口乾舌燥。

  「喔……對不起。」她立即改口。「雨涵真不該,明知你不喝酒,居然還買了酒,我沒注意到,真是對不起,這樣我倒杯水給你喝,就會好些的。」她把自己調配好的「開水」奉上。

  他大口喝下,結果,反而更覺渾身燥熱,頭暈目眩,不一會兒,便趴在桌上昏睡了。

  胡曉紅輕撫著宋耀的頭髮,冷冷地笑。

  ※※※

  其實,她沒有和同學去看電影,只是站在騎樓下,望著空蕩蕩的街道,若大雨把路面洗刷得好乾淨,也許她也該痛快地淋一場雨,讓大雨洗淨她一身的骯髒。

  不過,她什麼都沒做,只是對著黑夜,許久許久。

  等時間過得差不多了,她才默默地走回家。她料想的情況,應該是——宋耀與胡曉紅會盡釋前嫌地一起迎接她,感謝她為他們製造了一次完美的約會。

  結果——

  從客廳至房間,一件一件散放在地上的凌亂衣服,令她傻眼了。

  她好奇地走到宋耀的房門前。

  半掩的房門內,兩條赤裸裸的成年男女軀體交纏地躺在床上,一陣急速作嘔感使她選擇落荒而逃。

  胡曉紅的聲音,從她背後傳來,她猙獰的口吻,令夢雨涵毛骨聳然。

  「站住!夢雨涵。」胡曉紅故意套上宋耀的白襯衫,優雅的欠身,走到雨涵面前。「你也看到了。我和宋耀彼此相愛,所以才有夫妻的行為。」她用勝利的眼神直逼向夢雨涵,而迎向她的是一張冷酷的臉蛋。「我們會結婚的,我不希望你的存在影響我們兩人的生活。所以請你離開!」她毫無商確的餘地,並句句帶刺。「宋耀的警官生涯,不該因你而破壞,他扶養你長達三年,若被有心人士故意挖掘扭曲而污蔑成宋耀擅喜玩弄未成年的少女,你想,結果會如何?」

  她一字一字吐露。「我不容許有此結果。」她瞪大雙眼說。「夢雨涵,宋耀照顧了你三年,已經是仁至義盡了,你若有一絲感恩之心就該離開,永遠別再回來了。」

  夢雨涵衝出大門,朝黑暗的街道狂奔而去,如雨的淚水飄灑,她根本無心顧及……

  ※※※

  當宋耀醒轉,外頭依然是浙瀝嘩啦的雨聲,他欠起身,甩了甩頭,身上衣服有些兒凌亂,他回想昨夜,自己好似喝醉酒了?大概是和衣而睡的緣故吧!他緩緩下床覺得有些頭重腳輕。

  胡曉紅趴在沙發上睡著了。

  雨涵呢?她在哪裡?

  宋耀搖醒胡曉紅。「胡小姐,雨涵呢?她昨夜幾時回來的?」事隔多年,他還是禮貌地稱呼她胡小姐。

  胡曉紅睡眼惺忪,佯裝一臉糊塗。「她——沒回來嗎?我等她一個晚上呢!」假意地擔心道:「她會跑去哪?會不會……」

  話語未畢,宋耀已踉踉蹌蹌衝出門。

  他在人海茫茫的都市中,尋覓她的芳蹤。

  他告訴自己,絕對不要灰心。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他依然尋不著雨涵的身影。

  胡曉紅不動聲色的觀察一切。

  相信時間一久,宋耀會慢慢的淡忘……

  ※※※

  大雨交加的夜裡,王湯姆獨自一人走在街道上。

  活了近四十個年頭,今天,是他第一次向命運屈服,他不得不宣告——我一無所有。

  他任大雨打在身上,不斷呢喃:「男兒有淚不輕彈」,然而,上天憐憫降下這陣大雨,好讓他痛痛快快地哭一場!

  反正,沒有人會注意他——一個落魄潦倒的三流攝影師。

  他生命中唯有的兩樣「最愛」——她對他說:「湯姆,我懷孕了,可是,你這樣子下去,一輩子也沒出息,原諒我,為了我和我們的孩子,就讓我們分手吧!我另做他人婦,會好好地撫育小孩長大成人的,再見!」

  她,提起行李,頭也不回地棄他而去。

  也只有第二個「最愛」,不管他多麼落魄、淒慘,它自始至終都伴著他,從未有二心。

  那就是他手中僅剩的家當——一台照相機。

  他對攝影很狂熱,卻一直時運不濟,豐沛的才能從未被肯定過,只能當個三流攝影師。

  加上他做事總是死硬脾氣地講求原則,以致他搞到最後只能喝西北風的命運。

  淚水、雨水模糊了他的視線,看到垃圾桶,他傷心欲絕地把照相機往裡面就丟,但還走不到十步,他又跑回來,從污穢的垃圾堆裡找尋所「愛」。

  赫然——

  一個被淋得渾身濕透的少女,窩在垃圾堆一角,兩隻黑瞳在此時更顯晶亮。

  他著實嚇了一大跳,以為她是瘋子。

  沒想到,她開口了:「既然要丟棄,何以又要找回?戀戀不捨,成不了大氣候。」

  她的話驚醒了王湯姆這位「夢中人」。

  「你——是誰?」他訝然道。「為何這麼晚了還不回家?」

  「我無家可歸。」她臉龐很冷。「我看你丟了相機,原來想撿來賣些錢的。」

  「那麼是我阻了你的財路嘍?」王湯姆竟還有心情幽默,不知為何,對這女孩頓起濃烈的同情心,他不忍心讓這陌生女孩流浪在外。「你在這裡晃蕩,若遇到壞人是會恨慘的。」

  「我不在乎,反正把自己當垃圾一樣扔掉,至少還有清道夫會收留我,可惜,連他們都不要我。」雨涵用幽怨的眼神,凝視著王湯姆。

  望著這梨花帶淚的雨中小女孩,突然一個意念升起……

  他肯定,眼前這女孩,將會是一代紅星。

  「我也無家可歸。」王湯姆老實說。「人都有「不得已」的過去,我是因為傷心欲絕才要把相機扔掉,不過,還是下不了手。」他話中有話。「我不是壞人,只是一個失意的攝影師。如果,你信得過我,是否願意跟我走,也許我會是你的一線希望。就不必強迫自己一定要扔了它,擺在心裡,有朝一日,你還是會再次擁有的。」

  「跟你去?」她靜盯他半晌,突然釋懷地笑笑。「也罷,反正我兩手空空,無牽無掛,有的也只是一條命!我無所謂。」她欠起身。「走吧!」

  「走吧!」王湯姆走在前方。「今夜,就讓我們好好淋場大雨,洗淨過去塵埃,明天,將會是新的開始。」

  ※※※

  「宋耀!」胡曉紅好言相勸。「你這樣茶不思,飯不想的,又整日荒廢公事,如此下去,會讓你事業面臨危機……」

  「不要你管!」宋耀冷言道。

  「我是不想管,但是——」她開始惡意中傷。「想想看,她為何要平白無故地離開你,或許,她有更好的去處,找到一個比你更有錢、更英俊……」看宋耀的面色陣陣慘白,她識相地適可而止。

  「你照顧她三年,也算是仁至義盡,但她卻忘恩負義地不告而別,實在太不應該了!如果真要躲著你,你再怎麼找也沒用啊!如果你真擔心她發生意外,不如去查看一下最近有否兇殺案,有多少無名女屍……」她狠毒的詛咒,並故佈疑陣。

  冷不防的,宋耀又是兩個耳光過去。

  「不許你詛咒她!雨涵不會有意外的。」他惡狠狠地撒手離去。

  ※※※

  「夢雨涵,嗯!很閃亮的名字。」他點頭。「你就用原名做藝名吧!現在告訴我,你會什麼?」王湯姆盯著夢雨涵無邪的雙眸問。

  「我什麼都不會。」她歎口氣。「書念得爛,連升高中都有問題,不過,我很喜歡做家事,這可不可算是優點?」

  「也許是,不過在演藝界這並不重要。我身邊的錢,只夠我們生活三個月。」王湯姆坦誠道。「我是一蹶不振的三流攝影師,我想請你當我的模特兒,讓我拍照,你願意嗎?」

  「既然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我豈會不答應。」雨涵淺笑道。

  王湯姆聽到雨涵如此爽快,當場感動得熱淚盈眶。「謝謝你,也許這是我們唯一能翻身的機會,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嗯!一定要成功。」雨涵用力地點頭響應,並用兩隻小手包握住這個落魄攝影師的拳頭。她暗中發誓——一定要讓自己的成就可以與宋耀並駕其驅。

  拍照進行的很順利,雨涵像是擁有天生的巨星本能,只隨意一個POSE,雖然是不苟言笑的冷漠表情,也足以傾倒眾生。

  不過,他們的運氣似乎不是那麼好。

  王湯姆拿著作品,走遍全台北大街小巷的影藝公司,沒有一個人理會他的「三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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